隱私權條款
幸福嵐甜點工作室(以下簡稱本公司)為了讓您能夠安心的使用平台上的各項服務與資訊,
請詳閱 幸福嵐 隱私權政策(以下簡稱本隱私權政策)以保障你的權益:
◆第一條 適用範圍
幸福嵐 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隱私權政策如何處理在你使用網站服務時所蒐集的個人資料。
隱私權保護政策不適用於本網站以外的網站,並且在未經會員同意之下,我們絕不會將會員的個人資料提供給任何與本網站服務無關之第三人。
◆第二條 個人資料收集
您在註冊帳號、瀏覽網頁、參加網站活動時,本公司會蒐集您的個人識別資料,也可以從其他合作之第三方供應商處取得您的個人資料。
當您在註冊時需要您提供您的姓名、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等資料。
當您註冊成功並登入使用我們的服務後,本公司就會取得您的個人資料。
本公司可能透過 Facebook 、LINE等類似社群服務系統,於取得您的同意後,將部分本網站的資訊發布於您的社群活動資訊頁面,若您不同意該等訊息之發布,請您勿點選同意鍵,或於事後透過各該社群服務之會員機制移除該等資訊或拒絕本網站繼續發布相關訊息。
有任何問題,仍可與本公司聯絡,本公司將協助您確認、處理相關問題。
若您所填寫之送貨地址、聯絡人、聯絡方式等非您本人之個人資料,您同意已取得各該當事人之同意提供予本公司,並已代本公司就前開法定告知事項予以告知。
除依法應提供予司法、檢調機關、相關主管機關,或與本公司協力廠商為執行相關活動必要範圍之利用外,本公司將不會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人。
本公司蒐集個人資料的目的:
本公司為了提供電子商務平台服務、客戶服務、技術維護服務、履行法定或契約義務、 保護當事人及消費者之相關權益、行銷業務等目的。
當您瀏覽本網站時系統會記錄相關資料及行徑,包括您的姓名、電子郵件信箱、地址、使用網路連線服務的 IP 位址、使用時間、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
如果您選擇在本網站上進行購買和出售商品,本公司會蒐集您購買和出售商品的行為資料 ,其目的用作網路流量和行為調查之分析,不會指向特定個人。
◆第三條 個人資料運用
本公司所蒐集使用者的個人資料,只供本公司內部使用,並且負永久保密義務。本公司絕不會提供您的個人資料給第三方,除以下狀況:
1. 為完成提供服務或履行合約義務之必要
2. 取得您授權後本公司提供你所要求的產品或服務
3. 取得您同意提供個人資料的情況下
4. 依照司法單位及主管機關之命令或要求
其個人資料在以下狀況時,非屬機密資訊:
(1) 揭露時已公開者、或揭露後,因不可歸責於受領方之事由而公開者。
(2) 可證明受他方揭露前,已正當持有或知悉者。
(3) 事前或事後以正當之手段,自享有正當揭露權限之第三人處取得或知悉,且不負保密義務者
(4) 經他方書面同意非屬機密資訊者。但受領他方同意書面前,仍應作為機密資訊使用之。
(5) 本公司得於必要範圍內,揭露自會員受領之機密資訊予自己之董事、監察人、員工、關係企業、依法令當然負有保密義務之律師等及應取得會員書面同意之第三人。 但於揭露時,應使該機密資訊之受領者負擔與本契約同等之保密義務。
◆第四條 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本公司會與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合作,提供更多的服務選擇。
如因業務需要,有必要委託第三方合作廠商提供服務時,本公司亦會嚴格要求其合作廠商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並且採取必要的檢查程序,以確定其確實遵守符合本公司之個資料保護規範要求及相關法令規定。
◆第五條 未成年條款
未滿 20 歲之未成年之使用者,應由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才能開始使用本網站提供之服務。
本網站服務條款及網路開店服務條款也說明註冊之會員身分認定,所以本公司不准許未成年在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下註冊使用,也不會刻意蒐集兒童之個人資訊。
◆第六條 Cookies
本網站會使用 Cookie 技術,以便於提供會員需要的服務。
您可以自行於使用中的瀏覽器變更瀏覽器對 Cookies 的接受程度,如果您選擇拒絕所有的 Cookies,你可能無法使用部份本網站部分的功能。
◆第七條 隱私權政策之修正權利
當您使用本網站所提供的服務時,本公司將視同你已閱讀且同意本隱私權政策。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正本隱私權保護政策之權利,修正後的條款將更新於本官方網站上,請隨時查詢最新資訊。
如果您不同意本隱私權政策,請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所提供的服務。
◆第八條 聯繫管道
對於本網站之隱私權政策有任何疑問,或者想提出變更、移除個人資料之請求,請前往本網站「聯絡我們」頁面提交表單。
服務條款
當您確定使用 幸福嵐 所提供開店服務前,敬請先閱讀 幸福嵐 會員條款(以下簡稱本會員條款)並同意受其及相關法律之約束。
本會員條款所規範之內容即成為您與帶心整合行銷企業社(以下簡稱本公司)所訂協議的一部分。
如果您不同意本會員條款,或您所屬國家或地區排除本會員條款內容之全部或一部分時,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第一條 目的
本會員條款訂定之目的,係就幸福嵐 會員(以下簡稱會員)於 幸福嵐 電商平台進行註冊試用等事宜,規範會員及本公司間之權利義務關係。
◆第二條 定義
電商平台:會員於本公司經營之電子商務平台「幸福嵐」(URL:https://幸福嵐.tw)。會員得於申請帳號後,利用該網站所提供之線上技術服務,完成網路商店之開設。
本服務:本公司於電商平台提供會員進行網路開店所需之網站設計協助軟體、網址、頻寬、第三方物流、第三方金流、其他付款機制、行銷工具等服務。
會員:於 幸福嵐 網站註冊成為會員之使用者。
商店:會員使用本服務而自行架設、維護及經營之網路商店。
消費者:於會員商店與會員直接進行交易、使用會員商品或接受會員服務者。
個人資料:會員及消費者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聯絡方式、性別、年齡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會員消費者之資料。
使用資訊:任何於會員商店進行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之紀錄或其他使用會員商店之資訊。
◆第三條 會員責任與義務
會員必須為自然人、或合法登記公司或法人。若會員為未成年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會員條款之所有約定內容及其修改後之內容,始得申請或開始使用本服務。
如會員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即推定其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會員條款之所有約定內容及其修改後之內容。
會員使用本服務時,應自行建置及負擔會員端所需要之所有軟硬體設備、網路連線及頻寬等,並遵守電商平台最新有效之使用規約。
電商平台之使用規約亦構成本會員條款之一部分。
會員應以自己名義及責任經營及管理會員商店,包括但不限於:
自行負責取得供銷售用之商品或服務
決定價格及相關交易條件
撰寫及編輯商品或服務說明
將所銷售之商品或服務登載於網路商店
更新及維護網路商店之內容
寄送或提供所銷售之商品或服務予消費者
回覆及處理消費者之詢問及申訴
對所銷售之商品或服務提供售後服務及保固
開立統一發票、或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自行開立銷售憑證
其他有關於會員經營及管理會員商店所生一切之事務
會員應妥善保管其帳號及密碼,不得將帳號及密碼揭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租、出借或轉讓予任何第三人使用或為任何處分。
會員應自行負責其與會員消費者間之任何糾紛,與本公司一概無關。
第三人因會員使用本服務或與會員商店有關之任何事項而向本公司、本公司負責人或本公司員工為主張任何權利等時,會員除應立即協助本公司出面做適當處理。 如司法單位、或主管機關為調查或要求本公司提供必要之說明、證據,若本公司因此受到損害,會員應賠償本公司因此所生之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及所失利益等)。
◆第四條 會員註冊及使用本公司服務之程序
會員應完成註冊程序,包括填寫商店名稱、以及提供註冊流程中所要求之相關文件或資料。
會員欲使用本服務之部分或全部功能者,應依本服務當時所訂之方式完成申請程序。
例如:會員註冊免費試用計畫,應閱讀且同意本會員條款、隱私權政策後,始得使用本服務。
會員於本網站註冊免費試用計畫之使用期間以註冊次日至第三十日止。
會員使用本服務時,除應遵守本條第 2 項之使用規範外,會員應同意並遵守隱私權政策以及已經公佈或將來可能公佈之使用規範、辦法、處理原則、政策、及相關服務說明。
除本公司於本服務已提供含有「幸福嵐.tw」字母之網址外,會員得視需求另向本公司申請一組未含有「幸福嵐.tw」字母之獨立網域。
會員應繳交幸福嵐電商平台方案費用及其結單手續費;如會員逾期未繳,本公司有權利將其關閉會員帳戶,且會員不得有異議
◆第五條 本會員條款有效期間
本會員條款之有效期間為有效註冊時起至終止註冊或解除註冊或死亡時止,期間會員同意自使用本服務時,會員及本公司之權利義務亦適用於本會員條款之規定。
如會員於免費試用計畫使用期間終止後,未升級為任何計畫並且以信用卡或銀行轉帳等方式付款,本公司有權利將其付費方案降為免費方案,且會員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退款政策
如會員需要退款,請與 幸福嵐 官方客服聯繫。
會員在方案開通後的 7 日內提出退款,我們將扣除 5% 的手續費後再進行全額退款,若超出7日後不提供退款。(如有銀行匯款手續費則將扣除匯款手續費後退還)
對於第三方服務的退款,將依照第三方與會員之間的協議處理,此部分與 幸福嵐 無關。
◆第七條 第三方服務內容
會員於銷售會員商店之商品或服務時,得使用本公司指定之第三方支付業者(包括但不限於玉山銀行及歐付寶等)所提供之款項代收付款服務。
但,本公司得於通知會員後,隨時變更或停止前述第三方支付業者所提供之服務。
會員應遵守前項第三方支付業者(包括本會員條款期間內,本公司另行追加提供之其他第三方支付業者)訂定之使用規範(包括但不限於服務內容、使用規則及費率調整等),如會員違反使用規範致本公司受有損害時,會員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有關本條第 1 項款項代收款服務,會員應符合第三方支付業者所定之資格,並經該業者驗證通過後,始得使用之。
如因可歸責於會員之事由致會員無法使用該服務時,概與本公司無涉。
◆第八條 隱私權條款
會員欲因建立粉絲團等會員制度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會員消費者之個人資料及使用資訊(下稱「消費者資訊」)時,應取得會員消費者以下之同意:
會員得於營運會員商店目的所必要之範圍內,合法使用會員消費者資訊。
本公司得於經營電商平台目的所必要之範圍內,合法使用會員消費者資訊,並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本會員條款所訂定之保密條款。
會員就消費者資訊之使用,應嚴格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範,並採取避免消費者資訊洩漏之必要措施。
舉例而言,於會員商店上,記載如下述用語或類此之用語:「本公司所取得之消費者資訊,於接受訂單、商品配送服務及售後服務等,將會提供給供貨商或廠商等」。
如因會員之原因致消費者資訊洩漏時,不論會員有無故意或過失,會員對本公司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及所失利益等),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並得立即暫停或取消會員資格、或終止本服務。
◆第九條 智慧財產權
電商平台/本服務所示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程式軟體、圖文、商標、技術),其智慧財產權歸屬本公司所有,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會員不得任意複製、使用、改作或解析原始碼。
會員於會員商店建置之商品資訊包括圖文、會員商店專屬商標,其智慧財產權歸屬會員所有,未經會員書面同意,本公司亦不得任意複製、使用、改作。
會員將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歸屬會員以外第三人之內容,登載或利用於會員商店時,應於事前向第三人取得該智慧財產權之授權並同意會員分別得於電商平台及會員商店使用。
本公司發現或接獲第三人舉報,認為會員違反前項規定而有侵權行為、或違反本會員條款或其相關規範時,為維護本公司及第三人權益、或避免損害或爭議擴大,本公司得保留不經事先通知會員即可先行移除所涉資料之權限,並得暫停會員所使用之服務或功能之部分或全部。
若本公司因此受到損害,會員應負付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及所失利益等),本公司得立即刪除該侵權之內容或相關資訊,並得依其情節暫停或取消會員資格、或終止本服務。
◆第十條 責任限制
會員擔保會員商店及其商品(包括且不限於簡介、說明、資料、程式、設計、標示、圖檔、名稱及商標等)絕無違反法令規定或侵害第三人權利之情事。
如有違反法令規定或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會員應自行負責,與本公司一概無關,且本公司得以不經事先通知會員即可先行移除或關閉該商店或商品。
會員擔保會員商品之商品文案或廣告,均應依法令規定應申請許可或符合法定要件,且不得刊載或發布任何涉及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人權益等不適合在本服務刊載或發布之物件或資訊,具體說明請參照「法令禁止及限制網路販售之商品」。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會員與本公司因本會員條款之合意、執行、履行及其他相關事項而知悉或持有他方技術上、營業上、業務上、 組織上、財務上、及其他所有營業秘密或個人資訊(以下總稱「機密資訊」), 除事前取得他方書面同意外,應負保密義務。本會員條款終止、或解除、或失效後亦同。
但,下列各款所定之資訊,非屬機密資訊:
揭露時已公開者、或揭露後,因不可歸責於受領方之事由而公開者。
可證明受他方揭露前,已正當持有或知悉者。
非依他方所揭露之資訊,獨自開發或嗣後開發完成者。
事前或事後以正當之手段,自享有正當揭露權限之第三人處取得或知悉,且不負保密義務者。
經他方書面同意非屬機密資訊者。但受領他方同意書面前,仍應作為機密資訊使用之。
本公司得於必要範圍內,揭露自會員受領之機密資訊予自己之董事、監察人、員工、關係企業、依法令當然負有保密義務之律師等及依本條第一項事前取得會員書面同意之第三人。
但於揭露時,應使該機密資訊之受領者負擔與本契約同等之保密義務。
如依法令規定或有權之司法或行政機關要求揭露機密資訊時,會員與本公司得於必要之範圍內揭露機密資訊,不受前兩項規定之限制。
但,本會員條款之雙方當事人應事前通知他方前述要旨。
◆第十二條 免責事項
本服務系統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事由以及以外之因素,暫停或中斷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本公司概不負責
本公司僅依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會員使用本服務,並保留隨時修改各項服務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
本公司遇有本服務系統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或中斷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但除緊急維修外,應事前通知會員預定暫停或中斷服務之範圍及時間。
本公司不保證會員所上傳或刊載之訊息,其內容或傳輸過程均係真實、可靠且正確無誤,亦不保證系統穩定絕無中斷之情事,會員應自行隨時確認其所上傳或刊載之訊息是否正確、並自行採取備份存檔等保護措施。
◆第十三條 本會員條款修改及終止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會員條款的權利,當本公司將修改後的條款內容於本公司網站上公布以後,會員繼續使用本軟體與服務的行為即代表會員已接受此修改。
除本會員條款另有約定外,會員違反本會員條款之規定時,本公司得以書面指定適當期限要求修改;如未於期限內改正,本公司得暫停、或取消會員資格、或終止本服務。
會員如有以下各款事由之一時,得不經任何催告終止本服務,並得立即關閉會員商店帳號:
嚴重違反本會員條款之規定或違反行為本質上無從改正時
遭提出扣押、假扣押、假處分或其他強制執行或欠稅執行之聲請時
提出破產、公司重整、特別清算或其他破產等類似處理程序之聲請、或遭提出該等聲請時
會員之信用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時
解散或停止營業
經本公司認定有相當於本項各款所定之事由時
本會員條款因第十三條第 2 項及第 3 項規定終止時,本公司對於會員之設備投資、費用負擔、利益喪失或其他一切損害概不負責。
◆第十四條 損害賠償
會員若未於會員商店使用期到期當日支付服務費用、或未以電子郵件之方式向本公司申請使用本服務之帳號及密碼,致使會員無法使用本服務時,會員應自行負責,亦不得向本公司主張任何賠償。
除本會員條款另有約定外,因可歸責於會員之事由或違反本會員條款之規定,致本公司、本公司負責人或本公司員工受有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及所失利益等)時,會員應負賠償之責。
◆第十五條 其他條款
本會員條款不得解釋為雙方有合夥、僱傭或互為代理、代表之關係。
本會員條款各條約定之標題,僅為查閱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合約有關條款之解釋及說明。
依本會員條款所生之各項權利,其全部或一部之行使或不行使,不影響其他權利之行使,其不行使亦不得視為抛棄。
除事先經他方書面同意外,任一方不得將本會員條款之當事人地位及/或其因本會條款所生之權利或義務,全部或一部轉讓、設定擔保或以任何方式處分予第三人,亦不得委由第三人代為履行。
本會員條款各條文之全部或一部,如經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約定之效力。
如會員就本服務有任何問題,請洽 幸福嵐 線上客服專員或相關窗口。
會員同意本公司得將會員資訊登載於電商平台。
會員如為自然人,同意本公司得為履行本會員條款之目的,於本公司存續期間內,收集、使用、處理及國內外傳輸會員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且了解本公司得隨時向會員行使下列各款權利之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
請求製給複製本
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請求刪除
◆第十六條 準據法及管轄權
本會員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並依此解釋之。
因本會員條款所生之爭議或雙方當事人就本會員條款相關權利義務之意見有歧異時,雙方當事人應本於誠信協商解決。
倘若該爭議及意見無法於三十日內協商解決而有訴訟之必要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